(一)我省常住户口居民因治病、奔丧、诉讼、应试、处理产业、学术交流等特殊事由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
(二)在澳门就学、就业户籍为我省的居民申请赴香港;
(一)提交填写完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白底免冠彩色照片(48*33mm)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和相同规格照片1张
(二)交验身份证原件,提交复印件。
(三)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证明:
1、居民因治病、奔丧、诉讼、应试、处理产业、学术交流等特殊事由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须交验与申请事由相应证明材料原件,提交复印件。
2、在澳门就学、就业的我市居民申请赴香港,须交验往来港澳通行证及逗留签注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在澳门就业的人员,还须提交在澳门就业单位的同意赴香港证明。
(四)单位或者派出所意见:按需申领护照的地区,在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申请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及港澳旅游签注,须按干部管理权限提交单位意见;军人由其所在部队或者工作单位出具意见。没有实行按需申领护照的地区人员申请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需提交单位或派出所意见。
(五)持有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的,须提交往来港澳通行证。
特别提示:申请人不得同时持有两本(含两本)以上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申请人不得同时持有两本(含两本)以上同一前往地的有效签注。
(六)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认为确有必要提交的其它材料。
签注的种类:
“其他”签注分为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二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1年二次签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14天。
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须本人向所在县(市区)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
有下列情形除外:
1、申请人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可以由委托人代为申请,被委托人须提交委托书,交验本人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提交复印件。
2、在同一受理部门,持用同一本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相同签注的人员,可以由委托人代为申请,被委托人提交委托书,交验本人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提交复印件。
陇南港澳通行证预约网址:
办理时限:
首次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12个工作日;再次申请港澳其他签注7个工作日。
注:异地核查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工作时限内。
收费标准:
往来港澳通行证100元/证
一次有效签注20元/件
二次有效签注40元/件
甘肃省陇南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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