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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英文名:Longnan Teachers College 简称:“陇南师专” 所在地:陇南 院校代码:11806 类型:师范类/专科

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专科学校卓越计划
  • 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简章

2019年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单独测试招生简章2020-02-14
一、学校简介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专科学校,位于素有“陇上江南”美誉的甘肃省成县。学校占地面积1036亩,校舍建筑总面积27.79万多平方米,固定资产4.65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9445.45万余元,馆藏图书66万余册,中外文期刊1000多种。建有设备齐全的办公楼、教学楼、综合楼、科技楼、图书馆、标准化学生公寓、餐饮中心、文体中心、体育馆、塑胶田径场,拥有CNKI期刊数据库以及现代化多媒体教室、语言室、实验室、千兆校园网,接入了CERNET和CHINANET,装配了双向闭路电视教学系统、卫星远程教育接收系统和校园一卡通系统。基本实现了教学、科研、图书文献检索、办公和管理网络化。学校现有教职工585人,其中专任教师384人。专任教师中教授20人、副教授121人、讲师183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215人,特聘教授8人,客座教授45人。目前,学校全日制在校普通专科生6860人。学校现设文学与传媒学院、数信学院、外国语学院、学前教育学院、初等教育学院、电子商务学院、农林技术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体育与健康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14个二级学院。内设15个处室职能部门、2个教辅单位、4个校级科研机构、1所附属实验学校。开设有16个师范类专科专业、27个非师范类专科专业、4个成人教育类专科专业。学校办学80多年来,一直秉承严谨治学,规范管理的优良传统,开拓进取,教书育人,已为社会培养了3万多名合格人才,为社会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二、招生对象已参加甘肃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和应届中职毕业生均可报考。(一)学前教育专业仅限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应届毕业生报考。(二)小学教育专业仅限应届中职、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中有艺术特长的考生报考。(三)文秘、旅游管理、酒店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供用电技术、畜牧兽医、园林技术、食品营养与检测、农业生物技术、电子商务等专业符合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四)一志愿报考学前教育和小学教育专业的考生,均可兼报文秘等其他非师范专业。三、报考办法(一)报名时间2019年单独测试招生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规定报名时间、测试时间等。经与省教育考试院沟通,报名时间定在3月17日~3月22日,逾期不予补报。(二)报名方式考生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ganseea.cn或http://art.ganseea.cn),根据网站提示进行报名并在线缴费。考生报名并缴费成功后于3月27日起可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自己打印《准考证》。了解我校单招的详细安排,请登陆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zsc.lntc.edu.cn/)查阅。(三)测试时间及地点测试时间定在3月30日,测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四)交相关材料考生在参加考试的前一天或当天,在所在考点交相关材料:1、报考学前教育专业的考生须交在中职阶段所学专业为学前教育的证明(由考生所在中职学校开具)。2、交2016年7月1日以后获得的“特长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仅限市级及其以上证书)。四、考核办法(一)学前教育专业成绩评定由综合素质测试(满分400分)、基础面试及艺术素养测试(满分150分)、加分项(满分50分)三部分组成,总分为600分。综合素质测试大纲和专业面试办法及评分标准请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查阅。1、综合素质测试(满分400分)内容主要对文化基础知识(包括语文、数学、英语、思想道德修养等)(满分200分)和专业基础知识(包括学前心理发展、学前教育学、学前儿童卫生与保健等)(满分200分)两方面进行测试。2、基础面试及艺术素养测试(满分150分)包括基础面试(五官、仪态仪表、语言表达等)和艺术素养(美术、舞蹈、声乐、器乐等)。基础面试及艺术素养测试成绩不及格(低于90分)或不参加的考生,学前教育专业不予录取。 3、加分项(满分50分)中职学习期间获得教学技能大赛市级三等奖以上奖项方可加分(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具体办法如下:获市级(不含县级市)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0分、20分、10分;获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50分、40分、30分;本项累计加分不得超过50分。(1)同项、同年比赛中获奖按最高奖项加分,不累计加分;(2)团体项目获奖证书有考生本人姓名的予以加分;无考生本人姓名的,无法采信,不予加分。(二)小学教育专业考试分为综合素质测试、特长测试和专业面试三部分。综合素质测试大纲和特长测试办法请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查阅。1、综合素质测试(满分450分)(1)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文化基础知识测试(满分300分)。(2)“三笔字”(毛笔字、钢笔字、粉笔字)书写技能测试(满分150分)。2、特长测试(满分150分)考生须从声乐、舞蹈、器乐、绘画四项中任选一项进行测试。特长测试成绩不及格(低于90分)的考生,小学教育专业不予录取。3、专业面试(满分100分)主要考查语言表达、仪表仪态等方面的素质。专业面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或不参加面试的考生,小学教育专业不予录取。以上三项内容测试成绩中,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和特长测试成绩构成总成绩(满分600分),专业面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三)文秘、旅游管理、酒店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供用电技术、畜牧兽医、园林技术、食品营养与检测、农业生物技术、电子商务等专业成绩评定由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500分)和加分项(满分100分)两部分组成,总分为600分。综合素质测试大纲请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查阅。1、综合素质测试(满分500分)内容主要对语文、数学、英语等文化基础知识(500分)进行综合素质测试。 2、加分项(满分100分)加分项目共4项,按考生各项累计分数计算总分。(1)技能等级证书加分2016年7月1日后获人社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技能证书加分。初级一项加10分,两项及两项以上加15分;中级及中级以上20分。本项最高加分20分。(2)技能比赛获奖加分2016年7月1日后参加行政主管部门或政府委托的专业协会或大赛组委会举办的技能比赛获奖。市级(不含县级市)三等奖加10分,二等奖加20分,一等奖加30分;参加省级及省级以上比赛获优秀奖的,加35分,三等奖加40分,二等奖加50分,一等奖加60分。本项不累计加分,按考生获得技能大赛奖项中的最高分值加分。本项最高加分60分。注:团体项目获奖证书有考生本人姓名的予以加分;无考生本人姓名的,无法采信,不予加分。(3)文体比赛获奖加分2016年7月1日后参加行政主管部门或政府委托的专业协会或大赛组委会举办的文体比赛获奖。市级(不含县级市)第4~6名(或优秀奖)加3分,第3名(或三等奖、铜奖)加5分,第2名(或二等奖、银奖)加8分,第1名(或一等奖、金奖)加10分;参加省级及省级以上文体比赛获前6名或优秀奖以上的,加10分。本项最高加分10分。注:团体项目获奖证书有考生本人姓名的予以加分;无考生本人姓名的,无法采信,不予加分。(4)其它特长项目加分2016年7月1日后个人参加行政主管部门或政府委托的专业协会或大赛组委会举办的其他竞赛获奖。经我校加分项评审小组评审,可给予市级每项3~5分、省级及省级以上每项6~10分的加分。本项最高加分10分。五、录取办法(一)录取工作在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的领导下,由我校组织实施。(二)为保证录取生源质量,学校按照需要划定各专业录取分数线,线上考生方可录取。(三)录取坚持 “尊重志愿、分数优先”的原则,按计划、按总成绩(含加分)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四)专业录取办法1、一志愿报考学前教育和小学教育专业未录取的考生,按所报专业志愿依次录取或调剂到其他非师范专业。2、文秘专业从报考学前教育专业未录取的考生中按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择优录取60人,从报考小学教育专业未录取的考生中按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择优录取10人,从报考其他非师范专业考生中按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择优录取30人。3、报考其他非师范专业的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依次录取或调剂到非师范专业。(五)参加政府行政职能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大赛,获得国家级奖项或省级一等奖的考生,经我校认定无异议者可破格录取到与所获奖项相同或相近的专业,但综合测试必须参加。(六)凡被我校单独测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甘肃省2019年普通高考和普通高等教育对口招生考试,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还可继续参加其他院校的综合评价录取或普通高考、三校生对口招生考试等多种形式的升学。(七)考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报到注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录取资格。(八)对单独测试招生的考生身体要求,按照《关于做好2019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单独测试招生的考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六、公示我校根据录取原则先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予以公示。考生可登陆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或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七、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陇南师专2019年单独测试招生计划表序号专 业招生对象学制招生计划学 费 (元/年)备注1学前教育中职生三年1003000 师范类2小学教育普高生、中职生三年503000 师范类3文秘普高生、中职生三年1004000 非师范类4旅游管理普高生、中职生三年1504300 非师范类5酒店管理普高生、中职生三年1004500 非师范类6计算机应用技术普高生、中职生三年1004300 非师范类7机电一体化技术普高生、中职生三年2004500 非师范类8供用电技术普高生、中职生三年504500 非师范类9畜牧兽医普高生、中职生三年504500非师范类10园林技术普高生、中职生三年1004500非师范类11食品营养与检测普高生、中职生三年504500非师范类12农业生物技术普高生、中职生三年504500非师范类13电子商务普高生、中职生三年1004500非师范类合计1200注:该计划若有变化,以甘肃省教育厅公布的计划为准。八、助困、奖优政策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建立了以“奖、助、贷、补、勤、减、免、缓”及 “绿色通道”等为主的“八位一体”资助体系,确保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凡被我校正式录取的全日制普通专科学生,在校期间均可享受以下各类奖学金和资助金:(一)国家奖、助学金:按甘肃省教育厅下达的指标和评选条件评定,每学年评定一次,其中:国家奖学金(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国家助学金(3000元)。(二)学校综合奖学金:学校为鼓励学生在校积极上进、全面发展而设置的奖项,根据学生在校学习、表现和家庭经济条件综合评定,每学年评定一次,按等次发放,奖金900—2000元。(三)新生学校助学金:一年级学生享受学年人均300元的学校助学金。(四)单项奖学金:学校对在省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活动中获奖的学生,按其获奖级别分别给予600元—3000元的奖励。(五)专项奖学金:为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学校设立了“邓品珊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奖金1000元。(六)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学校受理并协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业务。(七)勤工助学: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计发津贴,予以资助。(八)绿色通道: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开通“绿色通道”,帮助新生顺利入学。九、新生待遇单独测试招生计划纳入我校今年国家核定的招生计划总数内,录取数据由甘肃省教育考试院上报教育部,进入高校学生学籍库。通过单独测试招生进入我校的考生,在学费、住宿费、困难学生资助、奖学金、毕业文凭、就业待遇等方面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完全一致。单独测试招生录取的新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得转学,不予转专业。十、专升本途径(一)普通专升本:学生在校学习三年期满后,学校统一组织学生参加国家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被本科院校录取后继续学习两年,取得和普通高考考取本科院校相同的普通本科学历(即非成人教育本科学历)。(二)自考专接本:学生可在校参加我校和西北师范大学联办的应用型本科自学考试和专接本本科自学考试,各科考试成绩合格后,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十一、就业保障(一)政策性就业。鼓励毕业生积极参加省内外特岗教师、三支一扶、民生实事就业项目招考,通过招考实现稳定就业。近年来我校毕业生在新疆、省内的事业单位实现高质量就业,毕业生的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受到社会各界赞誉。(二)市场化就业。毕业生安置就业。为实现毕业生就业,学校、二级学院相互协调,积极主动拓展就业市场,先后与新疆石河子天业集团、北京世纪金源大酒店、北京德青源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杰士德精密工业有限公司、华通精密线路板(惠州)有限公司、环维电子(上海)有限公司、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等80多家知名企业和陇南市恒鑫投资理财咨询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陇南支公司、甘肃金润玉石业有限公司、康县阳坝自然风景区、成县西狭国家4A级风景区等当地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校企合作关系,签订了毕业生就业实习一体化安置协议,为毕业生充分就业提供了保障。(三)应征义务兵。为我校学生应征入伍做好各项宣传、服务工作,鼓励毕业生应征入伍到部队接收锻炼,谋求更好发展机会。(四)升学。鼓励毕业生积极报考甘肃省普通高校专升本,继续深造,提升就业竞争力。(五)自主创业。鼓励毕业生利用自身特长和优势自主创业,带动就业。十二、附则(一)招生工作处未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招生和宣传。(二)如对本简章有疑问,由学校招生工作处负责解释。详情
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单独测试招生专业及计划2020-02-14
序号专 业招生对象学制招生计划学 费 (元/年)备注1学前教育中职生三年1003000 师范类2小学教育普高生、中职生三年503000 师范类3文秘普高生、中职生三年1004000 非师范类4旅游管理普高生、中职生三年1504300 非师范类5酒店管理普高生、中职生三年1004500 非师范类6计算机应用技术普高生、中职生三年1004300 非师范类7机电一体化技术普高生、中职生三年2004500 非师范类8供用电技术普高生、中职生三年504500 非师范类9畜牧兽医普高生、中职生三年504500非师范类10园林技术普高生、中职生三年1004500非师范类11食品营养与检测普高生、中职生三年504500非师范类12农业生物技术普高生、中职生三年504500非师范类13电子商务普高生、中职生三年1004500非师范类合计1200注:该计划若有变化,以甘肃省教育厅公布的计划为准。详情
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单独招生文史基础知识复习提要2020-02-14
一、测试目标综合素质测试以普通中职、初中基础知识为主,结合中职、初中学习要求及教育实际,侧重考查学生的基础知识和分析理解能力等。二、测试形式测试形式为闭卷、笔试。三、测试科目及题型主要测试语文、数学、英语等文化基础知识,其中:高中、中职基础知识占50%,初中基础知识占50%。1、笔试科目及分值(1)学前教育专业文史基础知识(140分左右)、数学基础知识(40分左右)、英语知识(20分左右)。(2)小学教育专业文史基础知识(230分左右)、数学基础知识(50分左右)、英语知识(20分左右)。(3)其他非师范专业文史基础知识(340分左右)、数学基础知识(120分左右)、英语知识(40分左右)。2、笔试题型及分值(1)学前教育专业单项选择题(148分)、填空题(32分)、阅读理解题(10分)、应用文写作题(10分)。(2)小学教育专业单项选择题(220分)、填空题(50分)、阅读理解题(20分)、应用文写作题(10分)。(3)其他非师范专业单项选择题(290分)、填空题(60分)、判断题(共30分)、阅读理解题(30分)、应用文写作题(20分)、作文(50分)。详情
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招生章程2020-06-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和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施办法,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以规范我校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一、学校代码:11806学校名称: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校性质:省属普通高校办学性质:公办办学层次:专科(高职)招生性质:国家计划二、学校简介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专科学校,位于素有“陇上江南”美誉的甘肃省成县。学校占地面积1036亩,建筑面积27.79万多平方米,固定资产4.86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9445.45万余元,馆藏图书68.5万册。学校现有教职工576人,其中专任教师414人,专任教师中教授21人,副教授125人。常年驻校特聘教授7人,外籍教师3人,有全国优秀教师获得者2人、全国优秀工作者1人。省、市教学名师22人、省市领军人才9人。普通全日制在校生8489人。学校现设14个二级学院、15个处室职能部门、2个教辅单位、4个校级科研机构、1所附属实验学校。开设有17个师范类专科专业、28个普通类专科专业、4个成人教育类专科专业。学校先后获评全国绿化模范单位、甘肃省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2014年成为承担教育部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的全国唯一专科学校。三、组织机构学校成立由校长负责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章程和确定招生计划,研究决定招生重要事项。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常设机构,全面负责招生计划的编制和执行,负责招生宣传、生源组织、录取等各项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四、招生专业与计划:招生专业均为省教育厅审批并备案专业;招生计划数以省教育厅和省发展改革委下达文件为准。五、录取规则1、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各省(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本着“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2、所有专业的录取工作全部在计算机远程网上进行。3、普通高考录取按照各省(自治区)规定的批次及办法进行录取。4、各专业原则上按已公布的招生计划进行录取。当录取过程中出现各专业之间线上生源差距较大的情况时,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减少或取消线上生源不足的专业招生计划,相应增加生源充足的专业招生计划。5、学校依照省级教育考试院所公布的最低录取控制线及投档原则,遵循“平行志愿投档”投档方式,按实际投档情况进行录取,经首轮投档后仍未满足招生计划,则重新征集志愿再投档,直到满足专业招生计划为止。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6、院校录取规则:普通文理类、艺术体育类考生均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即投递院校志愿时按照“分数优先,遵从志愿、一轮投档”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逐个投档。普通文理类考生可选择填报6个高校志愿;艺术体育类考生可选择填报9个高校志愿。这些院校志愿均视为第一志愿。7、专业录取规则:按照“分数优先、遵从志愿”原则录取,即依据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结合考生专业志愿分配专业。(1)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按照“分数优先、遵从志愿”的原则,依据专业计划、考生成绩、专业志愿等,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分配专业。所报专业均录取不上时,服从调剂者调剂到其他未录满专业,不服从调剂者退档。(2)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以考生专业成绩为主,按照“分数优先、遵从志愿”的原则分配专业。8、新生报到后,学校将进行身体复查和入学资格审查,对患有传染性疾病的学生,根据复查结果,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作休学或退学处理;对在入学资格审查中查实的违反招生规定的学生,取消学籍,予以清退。六、助困、奖优政策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建立了以“奖、助、贷、补、勤、减、免、缓”及 “绿色通道”等为主的“八位一体”资助体系,确保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凡被我校正式录取的全日制普通专科学生,在校期间均可享受以下各类奖学金和资助金:1、国家奖、助学金:按甘肃省教育厅下达的指标和评选条件评定,每学年评定一次,其中:国家奖学金(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国家助学金(3300元)。2、学校综合奖学金:学校为鼓励学生在校积极上进、全面发展而设置的奖项,根据学生在校学习、表现和家庭经济条件综合评定,每学年评定一次,按等次发放,奖金900—2000元。3、新生学校助学金:一年级学生享受学年人均300元的学校助学金。4、单项奖学金:学校对在省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活动中获奖的学生,按其获奖级别分别给予600元—3000元的奖励。5、专项奖学金:为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学校设立了“邓品珊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奖金1000元。6、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学校受理并协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业务。7、勤工助学: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计发津贴,予以资助。七、收费标准1、学费:按省发改委、省财政厅文件(甘发改收费[2012]1302号、甘价费[1997]179号)执行(详见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财务处公众号)。2、住宿费:住宿费900元/生?年。八、附则1、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有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2、学校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由招生工作处负责,校内其他单位组织的招生宣传须经招生工作处批准后方可实施。凡未经招生工作处批准,私自宣传导致的招生问题,后果由宣传单位自负。3、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学校招生工作处。学校地址:甘肃省成县河东区陇南路34号邮政编码:742500联系电话:0939-3203309(招生处)3201436(校办)传真:0939-3203309学校网址:http://www.lntc.edu.cn电子信箱:lnszzsb@163.com(招生处) 详情
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7年招生章程2017-06-16
一、学校简介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专科学校,位于素有“陇上江南”美誉的甘肃省成县。学校占地面积1042亩,建筑面积27.82万多平方米,固定资产4.13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7848.69万余元,馆藏图书61.9万册,电子图书5.8万册,中外文期刊900多种。教学设施完善,基本实现了教学、科研、图书文献检索、办公和管理网络化。学校现有教职工582人,其中专任教师395人。专任教师中教授22人、副教授122人、讲师180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192人,特聘教授7人,客座教授39人。目前,学校全日制在校普通专科生6133人。学校现设14个二级学院、15个处室职能部门、2个教辅单位、4个校级科研机构、1所附属实验学校。开设有15个师范类专科专业、26个非师范类专科专业、4个成人教育类专科专业。学校办学80年来,一直秉承治学严谨,管理规范的优良传统,开拓进取,教书育人,已为社会培养了3万多名合格人才,为社会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二、组织机构学校成立由校长负责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章程和确定招生计划,研究决定招生重要事项。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常设机构,全面负责招生计划的编制和执行,负责招生宣传、生源组织、录取等各项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三、录取规则1、所有专业的录取工作全部在计算机远程网上进行。2、院校录取规则:甘肃省2015年开始在普通文理类(除艺体类外)考生中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即投递院校志愿时按照“分数优先,遵从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逐个投档。考生可选择填报6个有排列顺序的院校志愿。在投档时,这些院校志愿均视为第一志愿。3、专业录取规则:按照“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专业计划、志愿顺序、成绩高低依次录取。所报专业均录取不上时,服从调剂者调剂到其他未录满专业,不服从调剂者退档。(1)师范类、非师范类专业录取办法:依据专业计划和考生专业志愿,按照“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到相应的专业,即当第一专业志愿计划录满时,依次调剂到下一个专业志愿。(2)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办法:在考生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双上线、体检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以专业成绩为主,按照“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4、新生报到后,学校将进行身体复查和入学资格审查,对患有传染性疾病的学生,根据复查结果,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作休学或退学处理;对在入学资格审查中查实的违反招生规定的学生,取消学籍,予以清退。四、助困、奖优政策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建立了以“贷、奖、减、免、缓”等为主的贫困生资助体系,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凡被我校正式录取的全日制普通专科学生,在校期间均可享受以下各类奖学金和资助金:1、国家奖(助)学金:按甘肃省教育厅下达的指标和评选条件评定,每学年评定一次,其中:国家奖学金(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国家助学金(3000元)。2、学校奖(助)学金:学校为鼓励学生在校积极上进、全面发展而设置的奖项,根据学生在校学习、表现和家庭经济条件综合评定,每学年评定一次,按等次发放,奖金500—4000元。3、单项奖学金:学校对在省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活动中获奖的学生,按其获奖级别分别给予200元—3000元的奖励。4、专项奖学金:为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学校设立了“邓品珊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奖金1000元。5、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学校受理并协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业务。6、勤工助学: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计发津贴,予以资助。7、绿色通道: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开通“绿色通道”,帮助新生顺利入学。五、收费标准1、学费:按省发改委、省财政厅文件(甘发改收费[2012]1302号、甘价费[1997]179号)执行。普通专科学生:①师范类专业:文史类专业3000元/生?年,理工类专业32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3900元/生?年,体育类专业3400元/生?年;②非师范类专业:4500元/生?年,其中:计算机应用技术、旅游管理专业4300元/生?年,文秘专业4000元/生?年,舞蹈表演专业5000元/生?年,艺术设计专业5000元/生?年(最终学费标准以财政厅文件为准);③单独招生学生和转段学生录取后均为普通专科学生,学费按普通专科生相应专业学费标准执行。2、住宿费:住宿费900元/生?年。六、附则1、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有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2、学校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由招生工作处负责,校内其他单位组织的招生宣传须经招生工作处批准后方可实施。凡未经招生工作处批准,私自宣传导致的招生问题,后果由宣传单位自负。3、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学校招生工作处。学校地址:甘肃省成县河东区陇南路34号邮政编码:742500联系电话:0939-3203309(招生处)3201436(校办)传真:0939-3203309学校网址:http://www.lntc.edu.cn电子信箱:lnszzsb@163.com(招生处) 详情
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8年招生章程2018-05-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和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施办法,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以规范我校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一、学校代码:11806学校名称: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校性质:省属普通高校办学性质:公办办学层次:专科(高职)招生性质:国家计划二、学校简介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专科学校,位于素有“陇上江南”美誉的甘肃省成县。学校占地面积1035亩,建筑面积27.79万多平方米,固定资产4.57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8368万余元,馆藏图书63.9万册,电子图书6.2万册,中外文期刊900多种。教学设施完善,基本实现了教学、科研、图书文献检索、办公和管理网络化。学校现有教职工574人,其中专任教师372人。专任教师中教授23人、副教授127人、讲师212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211人,特聘教授6人,客座教授40人。目前,学校全日制在校普通专科生6471人。学校现设14个二级学院、15个处室职能部门、2个教辅单位、4个校级科研机构、1所附属实验学校。开设有15个师范类专科专业、26个非师范类专科专业、4个成人教育类专科专业。三、招生专业与计划:招生专业均为省教育厅审批并备案专业;招生计划数以省教育厅下达文件为准。四、组织机构学校成立由校长负责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章程和确定招生计划,研究决定招生重要事项。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常设机构,全面负责招生计划的编制和执行,负责招生宣传、生源组织、录取等各项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五、录取规则1、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各省(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本着“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2、所有专业的录取工作全部在计算机远程网上进行。3、普通高考录取按照各省(自治区)规定的批次及办法进行录取。4、各专业原则上按已公布的招生计划进行录取。当录取过程中出现各专业之间线上生源差距较大的情况时,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减少或取消线上生源不足的专业招生计划,相应增加生源充足的专业招生计划。5、学校依照省级教育考试院所公布的最低录取控制线及投档原则,遵循“平行志愿投档”投档方式,按实际投档情况进行录取,经首轮投档后仍未满足招生计划,则重新征集志愿再投档,直到满足专业招生计划为止。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6、院校录取规则:普通文理类、艺术体育类考生均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即投递院校志愿时按照“分数优先,遵从志愿、一轮投档”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逐个投档。普通文理类考生可选择填报6个高校志愿;艺术体育类考生可选择填报9个高校志愿。这些院校志愿均视为第一志愿。7、专业录取规则:录取过程中学校实行“志愿清”录取规则,即按照“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专业计划、志愿顺序、成绩高低依次录取。所报专业均录取不上时,服从调剂者调剂到其他未录满专业,不服从调剂者退档。(1)普通类专业录取办法:依据专业计划、考生专业志愿及文化课成绩,按照“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到相应的专业,即当第一专业志愿计划录满时,依次调剂到下一个专业志愿。(2)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办法:以考生专业成绩为主,按照“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8、新生报到后,学校将进行身体复查和入学资格审查,对患有传染性疾病的学生,根据复查结果,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作休学或退学处理;对在入学资格审查中查实的违反招生规定的学生,取消学籍,予以清退。六、助困、奖优政策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建立了以“奖、助、贷、补、勤、减、免、缓”及“绿色通道”等为主的“八位一体”资助体系,确保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凡被我校正式录取的全日制普通专科学生,在校期间均可享受以下各类奖学金和资助金:1、国家奖、助学金:按甘肃省教育厅下达的指标和评选条件评定,每学年评定一次,其中:国家奖学金(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国家助学金(3000元)。2、学校综合奖学金:学校为鼓励学生在校积极上进、全面发展而设置的奖项,根据学生在校学习、表现和家庭经济条件综合评定,每学年评定一次,按等次发放,奖金900—2000元。3、新生学校助学金:一年级学生享受学年人均300元的学校助学金。4、单项奖学金:学校对在省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活动中获奖的学生,按其获奖级别分别给予200元—3000元的奖励。5、专项奖学金:为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学校设立了“邓品珊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奖金1000元。6、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学校受理并协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业务。7、勤工助学: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计发津贴,予以资助。8、绿色通道: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开通“绿色通道”,帮助新生顺利入学。七、收费标准:按省发改委、省财政厅文件(甘发改收费[2012]1302号、甘价费[1997]179号)执行。1、学费:普通专科学生:①师范类专业:文史类专业3000元/生?年,理工类专业32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3900元/生?年,体育类专业3400元/生?年;②非师范类专业:4500元/生?年,其中:计算机应用技术、旅游管理专业4300元/生?年,文秘专业4000元/生?年,舞蹈表演专业5000元/生?年,艺术设计专业5000元/生?年(最终学费标准以财政厅文件为准);③单独招生学生和转段学生录取后均为普通专科学生,学费按普通专科生相应专业学费标准执行。2、住宿费:住宿费900元/生?年。八、附则1、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有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2、学校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由招生工作处负责,校内其他单位组织的招生宣传须经招生工作处批准后方可实施。凡未经招生工作处批准,私自宣传导致的招生问题,后果由宣传单位自负。3、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学校招生工作处。学校地址:甘肃省成县河东区陇南路34号邮政编码:742500联系电话:0939-3203309(招生处)3201436(校办)传真:0939-3203309学校网址:http://www.lntc.edu.cn电子信箱:lnszzsb@163.com(招生处) 详情
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招生章程2019-04-29
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招生章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和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施办法,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以规范我校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一、学校代码:11806学校名称: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校性质:省属普通高校办学性质:公办办学层次:专科(高职)招生性质:国家计划二、学校简介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专科学校,位于素有“陇上江南”美誉的甘肃省成县。学校占地面积1036亩,建筑面积27.79万多平方米,固定资产4.65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9445.45万余元,馆藏图书66万册,中外文期刊1000多种。教学设施完善,基本实现了教学、科研、图书文献检索、办公和管理网络化。学校现有教职工585人,其中专任教师384人。专任教师中教授20人、副教授121人、讲师183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215人,特聘教授8人,客座教授45人。目前,学校全日制在校普通专科生6860人。学校现设14个二级学院、15个处室职能部门、2个教辅单位、4个校级科研机构、1所附属实验学校。开设有16个师范类专科专业、28个普通类专科专业、4个成人教育类专科专业。三、组织机构学校成立由校长负责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章程和确定招生计划,研究决定招生重要事项。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常设机构,全面负责招生计划的编制和执行,负责招生宣传、生源组织、录取等各项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四、招生专业与计划:招生专业均为省教育厅审批并备案专业;招生计划数以省教育厅和省发展改革委下达文件为准。五、录取规则1、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各省(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本着“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2、所有专业的录取工作全部在计算机远程网上进行。3、普通高考录取按照各省(自治区)规定的批次及办法进行录取。4、各专业原则上按已公布的招生计划进行录取。当录取过程中出现各专业之间线上生源差距较大的情况时,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减少或取消线上生源不足的专业招生计划,相应增加生源充足的专业招生计划。5、学校依照省级教育考试院所公布的最低录取控制线及投档原则,遵循“平行志愿投档”投档方式,按实际投档情况进行录取,经首轮投档后仍未满足招生计划,则重新征集志愿再投档,直到满足专业招生计划为止。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6、院校录取规则:普通文理类、艺术体育类考生均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即投递院校志愿时按照“分数优先,遵从志愿、一轮投档”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逐个投档。普通文理类考生可选择填报6个高校志愿;艺术体育类考生可选择填报9个高校志愿。这些院校志愿均视为第一志愿。7、专业录取规则:录取过程中学校实行“志愿清”录取规则,即按照“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专业计划、志愿顺序、成绩高低依次录取。所报专业均录取不上时,服从调剂者调剂到其他未录满专业,不服从调剂者退档。(1)普通类专业录取办法:依据专业计划、考生专业志愿及文化课成绩,按照“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到相应的专业,即当第一专业志愿计划录满时,依次调剂到下一个专业志愿。(2)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办法:以考生专业成绩为主,按照“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8、新生报到后,学校将进行身体复查和入学资格审查,对患有传染性疾病的学生,根据复查结果,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作休学或退学处理;对在入学资格审查中查实的违反招生规定的学生,取消学籍,予以清退。六、助困、奖优政策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建立了以“奖、助、贷、补、勤、减、免、缓”及 “绿色通道”等为主的“八位一体”资助体系,确保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凡被我校正式录取的全日制普通专科学生,在校期间均可享受以下各类奖学金和资助金:1、国家奖、助学金:按甘肃省教育厅下达的指标和评选条件评定,每学年评定一次,其中:国家奖学金(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国家助学金(3000元)。2、学校综合奖学金:学校为鼓励学生在校积极上进、全面发展而设置的奖项,根据学生在校学习、表现和家庭经济条件综合评定,每学年评定一次,按等次发放,奖金900—2000元。3、新生学校助学金:一年级学生享受学年人均300元的学校助学金。4、单项奖学金:学校对在省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活动中获奖的学生,按其获奖级别分别给予600元—3000元的奖励。5、专项奖学金:为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学校设立了“邓品珊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奖金1000元。6、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学校受理并协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业务。7、勤工助学: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计发津贴,予以资助。七、收费标准1、学费:按省发改委、省财政厅文件(甘发改收费[2012]1302号、甘价费[1997]179号)执行(详见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财务处公众号)。2、住宿费:住宿费900元/生?年。八、附则1、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有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2、学校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由招生工作处负责,校内其他单位组织的招生宣传须经招生工作处批准后方可实施。凡未经招生工作处批准,私自宣传导致的招生问题,后果由宣传单位自负。3、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学校招生工作处。学校地址:甘肃省成县河东区陇南路34号邮政编码:742500联系电话:0939-3203309(招生处)3201436(校办)传真:0939-3203309学校网址:http://www.lntc.edu.cn电子信箱:lnszzsb@163.com(招生处)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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